【4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学校)

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范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省交通运输厅《五条军规》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一、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将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及消防安全有关重要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每半年至少组织学习1次,带头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底线思维、靠前指挥,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按《安全生产法》要求,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并单独列入年初财务预算,专款专用。
    (四)协调解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
    (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理顺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奖优惩劣”的工作局面,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开展。
    (六)督促分管副局长和下属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七)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分管道路(水路)运输的副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在分管领域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
    (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每月至少1次召集和参加道路运输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安排分管股室(单位),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对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和单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和单位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
    (六)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和单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
    (七)督促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八)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
    (九)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分管公路建设管养的副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在分管领域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
    (二)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每月至少1次召集和参加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路养护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安排分管股室(单位),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对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和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和公路管养部门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
    (六)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和公路管养部门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
    (七)督促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八)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
    (九)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四、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在分管领域内,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
    (二)按照“一懂三会四个能力”的要求,履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职责。
    (四)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领导责任。
    (五)按照《五条军规》要求,督促包保的道路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及相关要求,每月不少于1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五、办公室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负责办公室日常安全和消防管理工作。
    (二)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值守的指挥调度工作。
    (三)负责安全经费的预算、决算编制工作,预算执行和机关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风险防控等工作。
    (四)负责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重要论述的安排、记录等会务工作。
    (五)负责安全文件的内部传达和安全资料收集报送的督促工作。
    (六)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和责任股室责任。
    (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
    六、安全法规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
    (三)负责对安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参与行业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牵头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类专项行动,并具体负责资料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每月至少组织1次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调度会,并提前选定议题,安排相关会务工作。
    (七)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和责任股室责任。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拟定宣传计划,制作宣传资料,组织或参加宣传活动。
    (九)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
    七、综合规划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负责履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时“三同步”职责,必须将安全和消防设施在规划设计时同步进行,在审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将安全和消防作为重要条件。
    (二)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编制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时,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发展纳入总体规划中。
    (三)负责提出我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建议,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参与国防交通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协调县内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工作;督促检查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更新工作。
    (五)参与交通战备方面的抢险和应急事件处置;负责交通战备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国防交通潜力调查;负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六)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和责任股室责任。
    (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
    八、建设管理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我县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二)负责交通运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负责具体实施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类专项行动,并做好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
    (四)负责每月至少召集1次交通建设企业或项目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对在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具体负责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
    (八)具体负责督促交通基础设施在建项目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
    (九)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责任。
    (十)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
    九、运输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我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二)具体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具体负责实施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各类专项行动,并做好资料收集和报送工作。
    (四)负责每月至少召集1次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部署和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全生产监管计划》,认真开展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整改,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县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七)具体负责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按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
    (八)具体负责督促道路(水路)运输行业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
    (九)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单位责任。
    (十)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
    十、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
    (一)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理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主体及监管责任,并负责指导乡镇管养公路的安全及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风险点研判和管控工作,并形成研判和管控机制,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负责按规定认真履行县级管养公路养护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制度,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和学习,结合实际开展安全、消防应急演练。
    (四)认真落实《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隐患(地质灾害)排查治理制度》,开展县级管养公路的安全隐患(地质灾害)排查和治理,严格安全隐患(地质灾害)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
    (五)认真履行县级管养公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职责。
    (六)按照《x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方案》责任清单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单位责任。
    (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安全和消防工作。
    
x县交通运输局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范文(2)
    落实消防安全职责,预防火灾事故,根据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县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单位各站、各股室,应当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二条本规定是指通过局安委会、逐级督促、检查情况告知、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奖励和处罚等制度,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制度。
    第三条我局对各站、各股室负责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管理,局安委会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做好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四条局办公室、各站、各股室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消防安全现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消防工作。
    第五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依法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企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二)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公众聚集场所工作人员至少每半年培训一次;
    (三)严格落实有关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禁止动用明火施工;
    (四)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七条各站、各股室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发现被监管的企业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书面通报局安委会和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各站、各股室应当按照下列分工,逐级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按照隶属关系,负责督促相关下属企业;
    第九条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综合考核被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由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条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被督促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二)督促被督促企业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协助被督促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的火灾隐患;
    (三)根据被督促企业单位的特点,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和共性问题;
    (四)掌握被督促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五)每年对被督促企业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并组织实施奖惩工作;
    (六)建立督促工作专门档案。
    负有督促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规定的职责。
    第十一条被督促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督促单位的检查指导工作应当予以配合,并报告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和其他重大消防安全事项。
    第十二条局安委会发现存在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或者普遍存在的问题,除依法查处外,可以书面告知负有督促责任的单位。
    第十三条局安委会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将下级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作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并建立考评档案。
    第十四条被督促单位及其人员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局安委会应当指导各站、各股室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局安委会监督的各站、各股室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意见;公安消防机构负有责任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各站、各股室不履行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定职责的,局安委会可以给予通报批评。对负有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其主管领导或者监察机关依法予以处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x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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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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